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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途径


居住信息

以下信息适用于新的、以前的和在读的学生。

表格及文件

要记住的事情

  • 在德克萨斯州的公立学院或大学以学费为目的的居留不同于以投票或税收为目的的居留。
  • 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学生有意在德克萨斯州永久建立住所。
  • 学生有举证责任通过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居住地或住所已根据规则建立并维持在适当的位置。
  • 由于得克萨斯州的立法,居住规则随时可能发生变化。
  • 被归类为“非居民”的学生必须在获得德克萨斯州居留权之前支付州外的学费。

出于学费目的被列为德克萨斯州居民的途径 

规则 36/12

如果某人符合以下条件,则该人有权被归类为居民以支付学费:

  1. 毕业于德克萨斯州公立或认可的私立高中,  
  2. 在德克萨斯州连续居住 36 个月(3 年),直至毕业或获得同等文凭, 和 
  3. 连续 12 个月(1 年)居住在得克萨斯州,直至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

如果您既不是美国公民,也没有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签发的永久居民卡,您将被视为国际学生,并且还必须提交一份 有意成为永久居民的宣誓书 声明您将在符合条件时申请永久居留权。 请注意: 如果您目前持有学生签证或将申请学生签证在美国上学,则您没有资格获得德克萨斯州的学费居留权。

基于自我的独立个人居住

独立学生是指自己提供一半以上的经济支持,并且没有资格作为受抚养人申报所得税的学生。 如果某人符合以下条件,则该人有权被归类为居民以支付学费:

  1. 在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至少连续 12 个月(1 年)在德克萨斯州建立住所, 
  2. 在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连续 12 个月(1 年)保持在德克萨斯州的居住权。 

学生将被要求完成并提交居住核心问题并提供支持文件。

受抚养人基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权

受抚养学生是那些有资格被要求作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受抚养人的学生,或者未满 18 岁且未因婚姻或法院命令而获得解放的学生。

如果受抚养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以下建议,则该受抚养人有权被归类为居民以支付学费: 

  1. 在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至少连续 12 个月(1 年)在德克萨斯州建立住所, 
  2. 在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连续 12 个月(1 年)保持在德克萨斯州的居住权。 

学生将被要求完成并提交居住核心问题并提供支持文件。

军事人员或军事人员的家属

美国武装部队的成员,其军队的记录之家在德克萨斯州,被推定为德克萨斯州居民,他或她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也是如此。 其记录之家不在德克萨斯州但向该机构提供休假和收入声明的成员表明该成员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之前的一年内声称德克萨斯州是他或她的居住地,则该成员被推定为德克萨斯州居民,以及他或她的配偶和受抚养子女。

驻扎在德克萨斯州一个单位的非居民现役军人和/或其家属可以提交军事居住声明表以获得学费减免。

国际学生

有资格在德克萨斯州建立住所的国际学生也可能有资格获得德克萨斯州居民身份。 持学生签证的学生不符合资格。

纠正居住分类中的错误

有时,学生提交的信息不正确或信息使他们看起来好像是非居民,但实际上他们确实有资格获得德克萨斯州居住权。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必须提交额外的文件来纠正他们的身份。

被错误归类为非居民的学生可以通过以居住核心问题的形式向大学提交额外信息来采取措施纠正错误。

有关德克萨斯州居住规定的详细信息,请访问 College for All 德州人居住信息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