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规则”
在某些情况下,以 J-1 交流访问者身份进入美国的个人可能需要遵守两年本国实际居留要求(也称为 212(e))。 交流访问者将继续遵守该规则,直到他们在本国/最后居住的国家/地区居住并实际存在两年。
虽然 OISSS 无法保证规则将适用于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以下情况下的交流访问者受制于:
- 其计划由美国或母国政府资助的交流访问者。
- 如果交流访问者要培养的技能是母国需要的领域(由母国政府决定)。 见 2009年修订的交流访问者技能清单 获取更多信息。
在满足或免除该要求之前,受两年规则约束的个人没有资格获得移民签证或永久居留权、H-1B 身份担保或美国境内非移民身份的变更。
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受该规则约束的 J-1 可以离开美国并以新的交流访问者类别或 F-1 学生身份返回; 但是,该要求仍将适用。
通过向交流访问者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申请,可以免除两年规定。 请注意,由于此过程涉及美国政府和母国政府,因此审核过程会很长。
24 个月酒吧: 随着美国国务院最近对交流访问者计划进行了更改,允许 J-1 研究学者和教授的逗留期限最长为五年,因此 24 个月的重复参与限制已经生效。
如果交流访问者完成了他/她的交流访问者计划,提前结束了他/她的交流访问者计划,或者在没有事先与国际服务顾问讨论旅行计划的情况下前往美国境外,研究学者或教授可能无法返回以 J-1 研究学者或教授身份前往美国,为期 24 个月。
请注意,这不应被视为与“两年”规则(上文解释)相同,并且仅适用于以研究学者或教授类别进入美国的 J-1 交流访问者。
在某些情况下,以 J-1 交流访问者身份进入美国的个人可能需要遵守两年本国实际居留要求(也称为 212(e))。 交流访问者将继续遵守该规则,直到他们在本国/最后居住的国家/地区居住并实际存在两年。
虽然 OISSS 无法保证规则将适用于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以下情况下的交流访问者受制于:
- 其计划由美国或母国政府资助的交流访问者。
- 如果交流访问者要培养的技能是母国需要的领域(由母国政府决定)。 见 2009年修订的交流访问者技能清单 获取更多信息。
在满足或免除该要求之前,受两年规则约束的个人没有资格获得移民签证或永久居留权、H-1B 身份担保或美国境内非移民身份的变更。
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受该规则约束的 J-1 可以离开美国并以新的交流访问者类别或 F-1 学生身份返回; 但是,该要求仍将适用。
通过向交流访问者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申请,可以免除两年规定。 请注意,由于此过程涉及美国政府和母国政府,因此审核过程会很长。
24 个月酒吧: 随着美国国务院最近对交流访问者计划进行了更改,允许 J-1 研究学者和教授的逗留期限最长为五年,因此 24 个月的重复参与限制已经生效。
如果交流访问者完成了他/她的交流访问者计划,提前结束了他/她的交流访问者计划,或者在没有事先与国际服务顾问讨论旅行计划的情况下前往美国境外,研究学者或教授可能无法返回以 J-1 研究学者或教授身份前往美国,为期 24 个月。
请注意,这不应被视为与“两年”规则(上文解释)相同,并且仅适用于以研究学者或教授类别进入美国的 J-1 交流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