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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自我的独立个人居住


独立学生是指自己提供一半以上的经济支持,并且没有资格作为受抚养人申报所得税的学生。 如果某人符合以下条件,则该人有权被归类为居民以支付学费:

  1. 在该人在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至少连续 12 个月(1 年)在德克萨斯州建立住所, 
  2. 在该人就读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期的普查日期之前连续 12 个月(1 年)保持在德克萨斯州的居留权 

学生将需要提交完整的核心居住问题并提供支持文件。 

居住核心问卷

  • 所有学生必须完成核心居住问题的 A 部分和 B 部分
  • 我们建议所有仍在读高中或刚从高中毕业的学生完成 C 部分和 D 部分。
  • 在 D 部分之后,请仔细阅读问卷的其余部分并按要求完成各部分,以便我们获得正式居留决定所依据的完整信息。
  • 您有责任准确、诚实地回答问卷中的所有必填问题。

支持住所和居住的文件

除非您对核心居住问题 D 部分的所有四个问题都回答“是”,否则您将需要提交额外的文件来支持您的申请,以便在学费方面被视为德克萨斯州居民。 您应至少提交 A 部分的一 (1) 项和 B 部分的不少于三 (3) 项完整项目。根据您在核心问卷中回答各种问题的方式,您可能需要提交一或C 部分的更多项目。

您有责任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以支持您对德克萨斯州居住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