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研究室

研究合规

负责任的研究行为


Texas A&M University-Kingsville 致力于鼓励其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研究和奖学金行为。

Texas A&M University-Kingsville 遵循联邦、州和大学关于负责任的研究行为 (RCR) 的指导方针。

与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有关的校园范围内的研究要求研究人员拥有知识、技能和工具,以使他们能够对自己的研究行为负责。 Texas A&M University-Kingsville 要求其研究人员培养 领域的知识取决于他们的研究重点,包括以下主题:

  • 动物福利
  • 著作权
  • 临床实践
  • 合作研究
  • 利益冲突
  • 数据采集​​管理
  • 出口管制
  • 人类受试者保护
  • 同行评审
  • 抄袭
  • 研究经费
  • 研究不端行为
  • 共享和所有权
  • 以及此时未列出但仍然适用的其他内容

提交亲自培训或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培训的在线版本时,将需要此认证表。

RCR-100 负责任的研究行为认证

Texas A&M University-Kingsville (TAMUK) 保持订阅 合作机构培训计划(CITI 计划)。 在此订阅中,TAMUK 的教职员工、学生和人员可以加入我们的大学并完成所需的培训。 根据您的研究领域和/或研究,您可能需要完成我们通过以下 CITI 计划提供的不止一门课程。 

  •  生物医学负责任的研究课程
  •  研究课程的社会和行为负责任行为
  •  物理科学负责任的研究课程
  •  人文学科负责任的研究课程
  •  负责任的工程​​师研究行为
  •  对管理者负责任的研究行为

 以下是 CITI 计划培训网站的链接: 花旗计划标志

您将在下面找到需要根据研究和/或研究领域进行负责任的研究培训形式的机构和实体列表。

法定要求

“主任应要求向科学和工程研究或教育基金会申请财政援助的每个机构在其拨款提案中描述一项计划,以在对本科生、研究生的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研究行为方面提供适当的培训和监督,以及参与拟议研究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NSF) 要求提交提案的每个机构证明其有计划为所有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适当的研究道德行为培训和监督,他们将得到 NSF 的支持进行研究研究。 机构负责核实培训是否已接受。 这是根据 2007  美国竞争法 . i

 

TAMUK 坚持 NSF 对其使用 CITI 计划进行培训的认可。 有关完成培训的说明,请参阅上方的“合作机构培训计划(CITI 计划)- RCR 培训”下拉菜单,然后使用表格 RCR-100 证明您的培训。

证券交易委员会。 7009. 负责任的研究行为。

主任应要求向科学和工程研究或教育基金会申请财政援助的每个机构在其拨款提案中描述一项计划,以在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研究行为方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和参与拟议研究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参见 Public Law 110-69 America Compete Act HR 2272 Title III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

TAMUK 坚持 NIST 认可其使用 CITI 计划进行培训。 有关完成培训的说明,请参阅上方的“合作机构培训计划(CITI 计划)- RCR 培训”下拉菜单,然后使用表格 RCR-100 证明您的培训。

通知编号:   非 OD-10-019

适用性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 NIH 机构研究培训补助金、个人研究金奖、职业发展奖(机构和个人)、研究教育补助金、论文研究补助金或其他具有培训成分的补助金计划,需要指导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在融资机会公告中。

方针政策

NIH 要求通过任何 NIH 培训、职业发展奖(个人或机构)、研究教育资助和论文研究资助获得支持的所有学员、研究员、参与者和学者必须接受负责任的研究指导。 本政策将对 25 年 2010 月 5 日或之后提交的所有新申请和更新申请以及截止日期为 1 年 2011 月 43 日或之后的所有延续(类型 71)申请生效。本通知适用于以下计划:D05、D30 、F31、F32、F33、F34、F37、F38、F01、F02、K05、K07、K08、K12、K18、K22、K23、K24、K25、K26、K30、K99、K00、K1/R2、25KL36 、R15、R32、T34、T35、T36、T37、T90、T90、T1/R2、TL2、TUXNUMX和UXNUMXR。     本政策也适用于任何其他 NIH 资助的支持研究培训、职业发展或研究教育的计划,这些计划需要在相关资助机会公告中规定的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导。

教学组件

NIH 承认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导在教育环境中正式和非正式地进行,非正式指导贯穿于整个研究培训经历。 下面提供的指导是针对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正式指导。 它反映了过去二十年科学界积累的经验和最佳实践。 在负责任的研究行为中,这些实践已被纳入许多备受推崇的教学计划中。

  1. 格式:   参与的学员/研究员/学者/参与者之间进行大量面对面的讨论; 教学和小组讨论相结合(例如案例研究); 强烈鼓励研究培训教员参与负责任的研究指导。    虽然在线课程可以成为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导的宝贵补充,但作为唯一的指导手段,在线指导并不足够。 除非在短期培训计划的特殊情况下(见下文),或不寻常且有充分理由的情况,否则仅采用在线课程作业指导负责任的研究的计划将不被接受。  
  2. 主题:  虽然对于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教学没有具体的课程要求,但以下主题已被纳入最可接受的此类教学计划中:
    1. 利益冲突——个人、职业和财务
    2. 有关人类受试者、研究中的活脊椎动物受试者和安全实验室实践的政策
    3. 导师/受训者的责任和关系
    4. 合作研究,包括与行业合作
    5. 同行评审
    6. 数据采集​​和实验室工具; 管理、共享和所有权
    7. 研究不当行为和处理不当行为的政策
    8. 负责任的作者和出版
    9. 作为负责任的社会成员的科学家、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当代伦理问题以及科学研究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虽然与职业道德、临床研究中的伦理问题或涉及脊椎动物的研究相关的课程可能构成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教学的一部分,但它们通常不足以涵盖上述所有主题。 有关主题的其他详细信息可在资源下找到。

  1. 教师参与:  强烈鼓励培训教师和赞助商/导师为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正式和非正式教学做出贡献。 非正式教学发生在实验室互动过程中和全年其他非正式情况下。 培训教师可以作为讨论负责人、演讲者、讲师和/或课程主管,为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正式教学做出贡献。 培训教员轮换担任课程主管、讲师和/或讨论负责人可能是实现在一段时间内让教员全面参与正式负责的研究课程的理想的一种有用方式。 教学时长:  教学应包括受训者/研究员/学者/参与者与参与教师之间的实质性接触时间。 可接受的计划通常涉及至少八个小时的联系时间。 一个学期的系列研讨会/计划可能比单个研讨会或一天的研讨会更有效,因为预计主题将被足够深入地考虑,学习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并且主题将在更广泛的概念框架。
  2. 授课频率:    对负责任的研究行为的反思应该在科学家的整个职业生涯中反复出现:在本科、学士学位后、博士前、博士后和教师层面。 强烈鼓励机构培训计划和个人研究员/学者考虑如何针对相关个人的特定职业阶段优化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导。 在每个职业阶段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指导,并且频率不少于每四年一次。 强烈鼓励博士前培训期间的初步指导尽早在研究生院进行。     处于早期职业研究人员级别的个人(包括受过指导的 K 获奖者和 K12 学者)必须在此职业阶段至少接受一次负责任的研究指导。 高级研究员和   职业奖获得者(包括 F33、K02、K05 和 K24 获奖者)可以通过作为讲师和讨论领导者参与来满足对负责任的研究进行指导的要求。 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受训者、研究员或职业奖励获得者实际上没有得到 NIH 资助的一年内进行负责任的研究指导。 可以如下所述记录该指令。

奖励类型的特殊考虑

机构培训和机构职业发展计划(例如,T15、T32、T34、T90/R90、TL1、K12 或 K30 计划):   机构计划是   鼓励为与培训计划相关的所有个人提供负责任的研究指导,无论他们的支持来源如何。

短期培训和研究教育计划(例如,持续六个月或更短时间的 T35 和 R25 计划,T15、T32 和 T34 计划支持的短期学员,以及 R25 计划的短期参与者):    NIH 承认,在设计、实施和审查负责任的研究指导计划时,应考虑机构培训或研究教育计划的持续时间。 短期机构计划中此类教学的持续时间应适合该计划的总持续时间,并应在申请中说明理由。 这是一个适合在线指导的例子。 此类计划还可以使用创新策略将指导纳入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并将负责任的研究指导与短期计划的科学重点联系起来。 

个人奖项:   根据这些计划的个人性质,鼓励研究员和学者以及他们的机构和赞助商/导师根据个人的需要定制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导。 因此,教学可能超越正式的机构课程,并为个人提供机会,以发展他们对与其研究活动相关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的学术理解。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机构没有建立此类教学的正式机制,个性化计划也是合适的。

TAMUK 坚持 NIH 认可其对主题事项的面对面培训要求。 如果您获得 NIH 颁发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奖项,则您需要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研究合规部以安排参加培训的日期和时间,如定义为至少 XNUMX 个联系小时。

研究合规性可以在 Researchcompliance@tamuk.edu 和

致电 361-593-2677。

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研究行为

根据 2 CFR Part 3 的第 8、2 和 422 节,进行美国农业部资助的校外研究的机构必须营造有利于研究诚信的氛围,承担预防和发现研究不端行为的主要责任,并保持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对员工进行政策和程序方面的培训。 如果向 NIFA 提出申请而获得奖励,则授权代表 (AR) 通过接受该奖励来保证该机构将遵守上述要求。 获奖者应根据要求向 NIFA 提供支持培训进行的政策、程序和文件。

请注意,此处所指的培训应为校内培训或校外培训。 伦理培训的一般内容至少会强调研究伦理的三个关键领域:作者身份和抄袭、数据和研究整合以及报告不端行为。 每个机构都将负责开发自己的培训系统,因为学校需要灵活地开发适合其特定学生需求的培训。 受助人应考虑 RCR 的协作机构培训计划 (CITI) 计划。

通常,此 RCR 教育涉及以下主题: 数据采集和管理 - 收集、准确性、安全性、访问; 作者和出版; 同行评审; 导师/实习生职责; 合作; 利益冲突; 研究不端行为; 人类学科研究; 和在研究中使用动物。

TAMUK 遵守 USDA-NIFA 对其使用 CITI 计划进行培训的认可。 有关完成培训的说明,请参阅上方的“合作机构培训计划(CITI 计划)- RCR 培训”下拉菜单,然后使用表格 RCR-100 证明您的培训。